新華社太原4月3日電(記者陳忠華)記者3日從山西省環保局獲悉,為打擊企業嚴重違法排污行為,山西環保部門聯合鐵路、銀行、電力等部門,對違法企業實施了嚴厲的“停運、停貸、停電”等“三停”措施。2006年,約有23億元企業貸款申請被拒絕,約有3000萬噸違規生産的焦炭運量被停止。
據環保部門介紹,2006年,有500多家污染企業由於達不到環保標準,其貸款申請被拒絕,停貸額度約23億元;電力部門先後對500家污染企業依法停止了供電,對26個重污染企業徹底拆除了産權範圍內的供電設施,對於沒有環保批文的用電戶不予辦理供電手續;鐵路部門共對547家違規焦化企業採取了停運措施,停止焦炭運量約3000萬噸。
今後,山西將繼續實行包括“三停”措施在內的多部門聯動環保執法手段,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