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4月5日電(記者 吳華國)江西省教育廳日前透露,近4年來,全省共查處教育亂收費案件972起,涉及金額5126萬元。413人因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43人被撤銷校長職務。
這個省教育廳日前又下發了“關於建立和健全治理教育亂收費長效機制”的文件,要求對亂收費行為採取以下措施:
對教育亂收費信訪反映嚴重的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建立談話制度。對反映集中的市、縣,江西省治理教育亂收費辦公室將約請這些地方的教育局長和學校校長進行個別或集體談話,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對於沒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顯的,將建議當地黨委和政府予以批評、督促改正,或者作出組織處理。
對亂收費嚴重的地方和學校酌減其專項經費支持,調減其招生計劃,控制其申報學位點,控制其申報教育專項或撤銷其先進、示範稱號,對學校和有關責任人個人的評先、晉級實行“一票否決”。對亂收費案件的相關責任人,嚴格按照省紀委、省監察廳相關紀律處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江西省明確,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亂收費通報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有關新聞發佈會,向社會通報治理教育亂收費的情況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