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對高校招生政策作出重大調整,投檔原則由往年的“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調整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
具體地講,就是普通高考生可以在本科各批次(一至三批)中分別填報A、B、C等3個平行院校誌願,在高職高專批次(第四批)中可填報A、B、C、D、E等5個平行院校誌願。錄取時,首先對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對考生按所填報的從A院校到C(或E)院校的順序檢索,被檢索的志願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體現“遵循志願”的原則。
專家分析,這相當於考生一次選擇了3個或5個第一志願,有利減少高分考生落榜情況以及生源 “撞車”或“斷檔”現象,提高考生錄取率。專家也提醒,這樣也並不能完全化解志願填報風險,考生還需慎重。(袁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