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4月19日電(記者 岳月偉)19日,開封縣人大常委會正式任命開封縣法院提請的13名農民工人民陪審員。以後,開封縣法院審理中的人民陪審員將會有農民工的身影。
13名農民工分別來自縣屬招商引資企業勞務和管理工作崗位。11名是高中和中專學歷,2名大專學歷。
開封浙商人造板有限公司的農民工人民陪審員郭慶鴻説:“任命後,感覺有壓力,也有動力,以後還需要在審理實踐中不斷學習積累經驗。”
開封縣目前有6萬多名農民工,2000多家企業。開封縣法院院長李佩生説:“隨著近年來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工傷等維權案件的上升,案件的審理需要有人對農民工的工作、生活有認知了解。”
“農民工人民陪審員能夠幫助法官排除不合理的懷疑。他們來自勞務工作的一線,不僅僅是‘審判員’,還是‘監督員’‘調解員’‘宣傳員’。對農民工案件的審判、監督、調解和法律的宣傳都有一定的親和力。”
從3月初開始,開封縣法院在全縣10余家企業進行了解,與企業的管理層和農民工進行接觸,將人民陪審員制度進行了宣傳,並將依法吸收農民工為人民陪審員的設想與他們進行了溝通。經過企業推薦和農民工申請,最後有13名農民工列入考察名單。
來自開封縣金明有限公司的員工王西軍説:“作為人民陪審員可以維護農民工兄弟的利益。公司老闆也極力支持,有利於改善企業和員工的矛盾,改善企業的勞資環境。”
開封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家良説:“任命農民工人民陪審員不僅有利於法官和農民工交流,同時拓寬了向農民工宣傳法律知識的渠道。”
目前,開封縣法院也在逐漸完善農民工人民陪審員的相關培訓、使用、考核、獎罰等措施。保障農民工人民陪審員的長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