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衛生部獲悉我國將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制定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目前正在起草階段。參與起草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的湖北省衛生廳衛生監督局局長楊明亮介紹説,我國的食品衛生法有責令召回出售食品的條款。他透露即將出臺的辦法中規定被召回的食品主要分為三類,一類召回是不安全可能造成較嚴重健康損害或死亡的食品;二類召回是存在安全隱患造成健康損害可能性較小的食品;三類召回是指不會造成健康損害但不適合消費的食品生産標識不正確的食品。(王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