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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6100萬畝集體林地將“分山到戶、明晰産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合肥4月26日電(記者 楊玉華)記者從安徽省林業廳獲悉,經過一年試點探索,被稱為林區“土地家庭承包改革”的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日前開始在安徽省全面推行。全省6100萬畝集體林地將“分山到戶、明晰産權”,使廣大林農真正成為林業經營主體。

    安徽省林業用地6600萬畝,其中集體林地6100萬畝,佔90%以上,林業發展潛力大。但是,現行的集體林權經營管理體制存在不少問題,林地和林木産權不清、經營主體不明、管理不規範,廣大林農的所有權、經營權和收益權得不到保障。針對這些問題,安徽省從去年初開始,在該省的黃山區、寧國市、南譙區、懷遠縣進行以“分山到戶、明晰産權”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經過一年試點和經驗總結,日前安徽省決定在全省全面推開這項改革。

    據悉,安徽省此次集體林權改革的範圍主要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農村居民在承包林地和自留山、自留地以及其他土地擁有的,以及通過合法流轉獲得的包括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等在內的林業産權。爭取用2年左右的時間,在對集體林權現狀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進一步明晰林地、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通過確權發證落實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體,多种經營形式並存的集體林權經營管理體制。其中,對已劃定的自留山繼續堅持長期無償使用、不得強行收回的政策。林地承包期為30年——70年,上一輪承包到期後可再延長一個承包期。對尚未確權到戶的集體山林,應以農戶為單位,按人均確權到戶,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已經落實承包責任制和明確經營責任主體的林地,限期造林綠化。

    同時,安徽省全面推進林業配套改革,創建林業要素市場,逐步建立起産權歸屬明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利益保障嚴格、流轉順暢規範、監管服務有效的現代林業産權制度,從而實現森林增長、生態改善、林區增效、農民增收的目標。

    據了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一直在我國林業改革中備受關注,從2003年起,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已經陸續在我國的福建、江西、浙江、遼寧等省全面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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