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産權局將開展知識産權執法試點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知識産權執法保護的五大工作機制;還將統一設計執法用標誌,提高執法嚴肅性,保障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對取得我國知識産權的權利人,不管其來自本地、外地,本國、外國,都依法積極保護其合法權益。
在這份名為《關於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和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國家知識産權局明確要求,大力加強執法能力建設與制度建設,加大打擊侵犯知識産權違法行為的力度,積極保護知識産權,切實提高知識産權執法成效。
這5項執法工作機制,包括援助機制、執法責任機制、跨地區協作機制、考評獎勵機制和信息公開交流機制。
國家知識産權局將推進建立知識産權援助機制,在地方建立一批知識産權援助中心,開展知識産權維權援助活動;健全知識産權執法責任機制,各地方知識産權局對當事人依法提出的調處請求不得拒絕,並確保執法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及執法檔案的完整性;不斷完善知識産權局系統跨地區執法協作機制,在調查取證、案件移送、提供當事人信息、統一採取執法手段等環節,各地要相互支持協作,不得無故延誤;加快建立知識産權執法考評獎勵機制,研究制定統一的考核評價標準和方法;進一步完善執法保護信息公開交流機制,各省區市及執法任務較重城市的知識産權局要按年度公開本地知識産權保護信息,按月及時準確報送專利執法統計數據和執法數據庫案件材料。
國家知識産權局要求各省區市知識産權局,選擇重點地區,以食品、醫藥、農業及高新技術産業為重點領域,以流通、進出口等環節為突破口,加大集中檢查、公開辦案的力度。(記者 吳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