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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公務員處分條例:違規超生予以降級或撤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

公務員挪用公款賭博給予撤職或開除處分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崔靜、吳晶晶)國務院日前頒布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對挪用公款進行賭博的行政機關公務員,給予撤職或開除處分。

    條例同時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參與賭博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公務員在工作時間賭博的,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屢教不改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條例還規定,公務員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或者其他便利條件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公務員利用賭博索賄、受賄或者行賄的,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公務員包養情人予以撤職或開除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崔靜、吳晶晶)國務院日前頒布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有包養情人的行為,將被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這部將於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條例還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組織、支持、參與賣淫、嫖娼、色情淫亂活動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條例同時明確,行政機關公務員有拒不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行為,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或有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將被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公務員扣壓、銷毀舉報信件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崔靜、吳晶晶)國務院日前頒布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壓制批評,打擊報復,扣壓、銷毀舉報信件,或者向被舉報人透露舉報情況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條例規定,公務員有其他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為,也將被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這些濫用職權的行為包括:以毆打、體罰、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權利;違反規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攤派或者收取財物;妨礙執行公務或者違反規定干預執行公務等。

    條例還規定,公務員有以下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務員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重大事項,或者改變集體作出的重大決定;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命令;拒不執行機關的交流決定;違反規定應當回避而不回避,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造成不良後果;離任、辭職或者被辭退時,拒不辦理公務交接手續或者拒不接受審計等。

公務員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崔靜、吳晶晶)國務院日前頒布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的,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這部將於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條例同時規定,公務員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條例還明確,公務員參與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組織迷信活動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公務員以暴力、賄賂等手段破壞選舉情節嚴重者將被開除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崔靜、吳晶晶)國務院日前頒布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以暴力、威脅、賄賂、欺騙等手段,破壞選舉,將被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條例同時規定,公務員非法出境或者違反規定滯留境外不歸,將被給予開除處分。公務員未經批准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或者取得外國國籍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根據條例,公務員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違反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公務員違反廉政紀律情節嚴重將被開除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吳晶晶、崔靜)國務院日前頒布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有違反廉政紀律行為的,情節嚴重的應給予開除處分。

    違反廉政紀律的行為主要有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等。

    條例還同時規定,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將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等處分。

    此外,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取得的財物和用於違法違紀的財物,除依法應當由其他機關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的,由處分決定機關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違法違紀取得的財物應當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屬於國家財産以及不應當退還或者無法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繳國庫。

公務員參與營利性活動將受處分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吳晶晶、崔靜)國務院日前頒布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情節嚴重的將被開除。

    行政機關公務員對需要政府、政府部門決定的招標投標、徵收徵用、城市房屋拆遷、拍賣等事項違反規定辦理的,也將受到處分,情節嚴重的將被撤職。

    條例同時規定,洩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洩露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造成不良後果的,將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

公務員玩忽職守導致重大事故或者群體性事件將被處分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吳晶晶、崔靜)國務院日前頒布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不依法履行職責,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災、傳染病傳播流行、嚴重環境污染、嚴重人員傷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體性事件發生的,將被處分。

    條例規定有以上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同樣應給予處分的情況還有:發生重大事故、災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規定報告、處理的;對救災、搶險、防汛、防疫、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社會保險、徵地補償等專項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貪污、挪用,或者毀損、滅失的;以及其他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行為。

    條例還規定,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造成不良後果的,也將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

    處分的程序

調查公務員違法違紀案件嚴禁採取暴力等非法方式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吳晶晶、崔靜)國務院日前頒布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對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案件進行調查時,嚴禁以暴力、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方式收集證據。

    條例中強調,監察機關對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調查、處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的程序辦理。嚴禁以暴力、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方式收集證據;非法收集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的依據。

    條例還規定,對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案件進行調查,應當由2名以上辦案人員進行,接受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情況。

    此外,參與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案件調查、處理的人員與被調查的公務員是近親屬關係的、與被調查的案件有利害關係的、與被調查的公務員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應當提出回避申請;被調查的公務員以及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要求其回避。

 
 
 相關鏈結
· 中央紀委等強調依法開展行政機關公務員懲戒工作
·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