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5日電(記者江國成)據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介紹,按照規定,納稅人完稅以後稅務部門要及時開具完稅憑證。但由於通過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務機關不直接接觸納稅人,不掌握繳納稅款個人的明細情況,因此無法給每一個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
宋蘭最近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説,不過,在扣繳義務人實行全員明細申報方式或者納稅人直接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情況下,稅務機關會主動向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
她説,目前在個人所得稅管理過程中,已要求扣繳義務人實行全員明細申報制度,落實全員明細申報制度的地方已開具個人完稅憑證。
據宋蘭介紹,今年1至3月份,全國共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3300萬份,但她沒有提供去年同期的相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