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甘肅省將全面推進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到年底實現所有的縣都啟動,用3至5年左右的時間解決人均8平方米以下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的基本住房需求,做到分階段應保盡保。
據介紹,甘肅省政府2005年在省科教城雁灘園區建設了一批廉租住房,起到較好示範作用。目前,14個市州、4個縣級市所在城市和46個縣城啟動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全省累計籌集廉租住房資金15470.63萬元,已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達6075戶,佔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8.9%。正在建設和今年計劃建設的廉租住房共1018套、48800平方米,總投資5734萬元。
在推進廉租住房制度建設中,甘肅省將建立以財政預算為主的多元化資金來源渠道,確保廉租住房資金按時足額到位。各地新建的廉租住房,標準控制在每戶50平方米以下規模。
甘肅廉租住房建設的保障對象為:全省城鎮低保戶人均住房8平方米以下的廉租住房對象45277戶,保障面積標準確定為人均10平方米。保障工作以3年為期,今年做到人均住房4平方米以下的17838戶低保戶應保盡保,2008年實現人均住房6平方米以下的12153戶低保戶應保盡保,2009年人均住房8平方米以下的15286戶低保戶應保盡保。
為完善廉租住房管理,甘肅省建立嚴格的申請、審批和退出制度。廉租住房管理機構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在廉租住房管理中收受他人財物或其他好處的,對已批准的廉租住房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將依法追究責任。(曾華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