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1日電(記者 劉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將派出10個督查組,從5月中下旬開始,對全國各地貫徹落實差別電價政策等情況進行督查。
記者11日從發展改革委了解到,這次將督查差別電價政策執行情況、停止優惠電價措施情況、自行實施大用戶直購電情況和各地開展自查自糾情況,並在每個省份實地抽查2至3個限制類和淘汰類高耗能企業。 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實施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落後企業、調整經濟結構的意義,把落實差別電價政策作為當前經濟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來抓。
4月中旬,發展改革委、電監會提出,限期落實差別電價政策,立即停止執行自行出臺的對高耗能企業的優惠電價措施。當時有14個省份以各種名義自行出臺了對高耗能企業的優惠電價。
發展改革委提供的情況顯示,吉林省已經停止了對部分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政策。
差別電價政策是指對電解鋁、鋼鐵等高耗能行業,區分淘汰類、限制類、允許類和鼓勵類企業,允許和鼓勵類企業用電執行正常電價,限制和淘汰類企業用電價格在正常電價的基礎上加價。
一季度,我國高耗能行業生産高速增長,鋼材、氧化鋁、鋁材、鐵合金産量分別同比增長26.2%、53.7%、4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