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5月14日電(記者 朱薇)重慶市政府14日召開第100次常務會,審議決定了對去年發生的“10·1”特別重大交通事故9名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重慶市運輸管理局副局長何宗海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市公運集團總經理湯傳明被給予行政撤職、撤消黨內職務處分。
據重慶市監察局局長徐海榮介紹,根據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報經國務院同意的處理意見,給予重慶市運管局副局長何宗海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該局城客處處長顧斌行政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江北支隊長何平行政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該支隊民警陳煒行政降級處分;給予市交運集團董事長曾祥普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市交運集團副總經理何宗倩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市公運集團總經理湯傳明行政撤職、撤消黨內職務處分,給予市公運集團副總經理陳建軍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市公運集團安全統籌處處長賴忠永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06年10月1日13時33分,重慶公路運輸集團所屬利民出租汽車有限公司711路一輛大客車,在重慶石門大橋發生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