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5日電(記者 劉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發出通知,決定對所有列入發展改革委定價目錄的藥品,開展生産成本和市場價格調查。
記者25日從發展改革委了解到,為掌握藥品生産流通過程中的成本及價格,及時制定調整藥品價格,發展改革委將建立藥品成本和市場價格調查制度,定期調查。
通知規定,對藥品中標價格的調查,由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報送資料;對藥品生産成本的調查,由藥品生産、進口企業報送資料;對批發企業購銷價格的調查,由指定藥品批發企業報送資料;對藥品零售價格的調查,由指定藥品零售企業報送資料。
目前列入發展改革委定價目錄藥品共1500種左右。這次調查內容為這些藥品2006年的實際零售價格、銷售數量、銷售收入。
發展改革委要求,各有關單位應如實、準確、全面上報數據。發展改革委將對上報情況進行核查,必要時會同地方價格部門對報送企業進行價格檢查;對不報或虛報的生産企業,將重點對其進行專項成本調查。
發展改革委將根據有關調查企業報送情況,建立誠信檔案,必要時向藥品、衛生、醫保、監察等相關政府部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