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5月27日電(記者周健偉、劉曉莉)記者日前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獲悉,寧夏對農村特困戶住院實施“零起付線”救助,不交押金,持《農村特困村民醫療救助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直接住院治療,出院時再結算。
具體救助標準為:住院總費用在2000元以下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35%,剩餘部分由民政部門全額補助。住院總費用在2000元——30000元的,個人預交300元押金,出院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35%,患者按自付20%計算,多退少補,剩餘部分由民政部門全額救助,保證農村特困群眾住院救助率達到85%以上。
違法違紀、打架鬥毆、交通肇事、酗酒傷害、吸毒、自殺、自殘等發生的醫療費用,安裝假肢、器官移植、鑲牙、整容、矯形、配鏡等費用,婚前檢查、保健、滋補、營養品等費用以及醫療救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以外的藥品費用等不在醫療救助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