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3日電(記者 南辰)北京市交管局提供的一組數字顯示,今年1月至5月,12歲以下兒童在北京市共發生19起交通死亡事故。從交管局數據分析來看,兒童交通事故一般發生在步行、騎車、乘車時,其中5歲至9歲多為步行發生事故,10歲到12歲多為騎車發生事故。而2006年,北京平均每天有10名以上兒童在交通事故中受到傷害,交通事故已經成為造成兒童傷亡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一個和諧的汽車社會絕不能忽視兒童的交通安全。而目前的國情是,我們在駕駛員安全教育、兒童安全教育、法律法規保障力度、社會風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太多。
舉例來説,目前我國還沒有用法規的形式規定適齡兒童乘車時必須使用專用兒童安全坐椅。與美國等汽車發達國家比,這無疑是一個亟待彌補的漏洞。與之相配套的是兒童安全坐椅標準的空白。
目前,中國的很多私家車出行時會由主婦或保姆抱著小孩子,有的還抱著孩子坐在前排副駕駛的位置,這對孩子來説無疑是非常危險的。例如,汽車廠家提供的數據表明,在時速40公里的時候汽車發生碰撞,一個5.5公斤的嬰兒會産生110公斤的衝力,家長的胳膊很難承受得住,孩子有可能會飛出窗外。而前排安全氣囊打開時的衝力,更有可能給孩子造成致命傷害。可以説,在兒童安全坐椅方面,法規、標準的漏洞與家長安全知識和意識的缺陷,會使很多兒童在乘車時身陷險境。
記者觀察發現,目前,很多消費者在購車時,往往把關注點過多集中在價格、舒適性配製等方面,而要選購的車型為保護孩子提供的安全配置則不易引人注目。例如,後車門有無童鎖設置,開啟該設置後車門只能從外面打開;電動車窗有無防夾手功能;前排安全氣囊有無關閉裝置;後排坐椅有無符合ISOFIX系統標準的兒童安全坐椅錨固系統扣鎖等。不過汽車大規模進入中國人的家庭不過是近十年的事情,因此,人們認識汽車功能也必然會有一個漸進的過程。
近日,安徽肥東縣一名3歲幼兒,因為在高溫下被司機遺忘在幼兒園校車內6小時導致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這起案例將人們的視線再次吸引到幼兒園、小學校車的交通安全問題上。近幾年,各地黑校車超載、交通違法等引發的交通事故頻見報端,借助法律手段加強對校車這種關係到兒童群體安全的交通工具的監管勢在必行。另一方面,管理部門也應當借鑒美國等汽車發達國家的經驗,給校車涂上醒目、社會識別度高的顏色,並在路權上給予適當優先,起到保護兒童交通安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