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6日電(記者 孫玉波)按照新近頒布的《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相關規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建築工程節能不符合規範不能通過驗收。
《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為國家標準。規範第一次把建築節能工程明確規定為一項分部工程,將節能工程設計文件情況、進場材料設備質量、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系統調試與運行檢測四個環節作為施工和驗收的重點,實現全過程管理。規範所確定的20條強制性條文,是將國家有關節能要求落到實處的具體技術措施,必須在建築施工中嚴格執行。
規範由建設部組織編制、審查、批准並與國家技術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佈,將於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建設部副部長黃衛在6日舉行的發佈宣傳貫徹會上指出,規範的發佈實施為貫徹建築節能法規政策、實現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確定的措施、開展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確保建築節能的質量和性能提供了統一的技術規定。
黃衛要求,各地要認真做好建築節能標準宣傳貫徹的培訓、實施及監督工作,及時修改完善地方標準或實施細則。積極推動建築節能技術進步,同時強化以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貫徹實施為主要內容的工程建設全過程監管,將節能標準的實施監督檢查納入行政執法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