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3日電(記者 孫蕾)7月1日起,北京路面發生的機動車之間追尾、刮蹭等輕微事故,將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填寫《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直接到保險公司理賠。如果司機未立即撤離現場而造成交通擁堵,還將受到交管部門罰款200元的處罰。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13日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共同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佈了今年7月1日起即將實施的《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快速處理辦法”)。新辦法最大的變化在於,當輕微事故發生後,司機可不必等交警處理,只要憑自行填寫的《協議書》就可以直接到保險公司定損理賠了。
記者在《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上看到,事故責任認定、經濟賠償方法等都有明確説明,哪些情況司機應撤離現場、哪些情形可以報警等均一目了然。“快速處理辦法”共規定了8大類43項交通違法行為,基本涵蓋了輕微事故可能産生的情況。
“這項新措施突出了一個‘快’字,目的是盡可能減少交通事故對道路交通産生的影響。”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局長助理劉躍林説,新措施加快了交通事故處理速度,簡化了保險理賠手續。如果雙方車輛均在北京市投保交強險,當事人應向各自保險公司報案,在獲得保險公司報案號後,填寫《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同時,“快速處理辦法”中對責任方和無責任方的賠付方式均做了詳細規定。
據北京“122”交通事故報警臺統計,2006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擁堵報警已達擁堵報警總數的20%,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長王立認為,交通事故已成為影響北京交通暢通的重要因素,因此按照“快速處理辦法”如果司機不立即撤離現場從而造成交通擁堵,交警將會依法處以200元的罰款。
協議書可以到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網站(www.bjjtgl.gov.cn)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網站(www.circ.gov.cn/beijing)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