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6月13日電(記者 鄒蘭)近一時期,我國許多地區持續高溫。勞動保障部門提醒:高溫下工作中暑算工傷,職工應注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專家介紹,按照我國2003年頒布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高溫下工作中暑應算工傷。盛夏時節,一線職工在高溫環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職工或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並由用人單位在24小時內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並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後,中暑職工即可按照相關法規享受工傷待遇。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醫療費用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醫療費用應該由企業承擔。企業拒不支付,職工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天津市勞動保障部門專家強調説,按照國家《勞動法》及《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傷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職工因中暑等工傷進行治療,期間視同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工資及相應補貼。
據了解,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等,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