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摸清無照經營、違規經營特別是涉嫌收贓窩贓銷贓的收購站點的底數,對不按規定向公安機關備案的,一律依法予以查處;對無照經營的,一律依法取締;對收贓的,一律給予行政處罰,對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收贓銷贓窩點背後的保護傘,不論涉及到誰,都一查到底,嚴肅處理。”
在日前召開的打擊盜竊破壞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違法犯罪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上,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如是説。此次專項鬥爭由公安部、中央綜治辦、發展改革委、信息産業部、國資委、工商總局、廣電總局、國家電監會八部門聯合部署,將自今年6月持續至12月。(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