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記者 周瑋)“成了國家級的傳承人,感覺有壓力。”北京天橋中幡的傳承人傅文剛如是説。
他的壓力來自兩個方面:一是成為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不僅是光榮,而且責任更重了。二是不知道國家會對傳承人採取什麼樣的保護措施,心裏不是很有底。
跟傅文剛一樣,“聚元號”弓箭製作技藝傳承人楊福喜也不無擔憂:“保護文化遺産,我們手藝人努力是一方面,政府也得動真格的。如今,好徒弟難找,可也怕教好了徒弟,餓死師傅……”
民間藝人的擔憂在情理之中。如何打消傳承人的這些後顧之憂呢?
專家表示,首先應保障傳承人本人的生存與生活,給予養老、醫療等補貼;不少獨創性技藝由家傳變為大眾共享資源,也應有一定經濟補償。
除了對傳承人本人的保護之外,建立科學有效的傳承機制是當務之急。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以口傳心授為主,若要原汁原味地保存,各環節須保持手工業方式。借鑒國外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經驗,可由項目的保護單位和傳承人共同協商收徒,保護單位給予一定的經濟補貼。
在我國台灣地區,“民族藝師”等的命名給傳承人以社會地位,並請他們在大學裏開設講座,或給予薪水,或給其傳授技藝的報酬,讓其招收學生。雖然這些大學生在離開學校後大部分不會以這些技藝為生,但非物質文化遺産對他們的影響肯定不會就此終止。
“對於至今仍存在於人們的生産、生活中,或可作為經濟資源開發的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如剪紙、年畫、傳統節日等等,我們要繼續在生産、生活中發展傳承下去,併為其創造良好的整體環境。”中國藝術研究院院長王文章説。
還有些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已經退出了生産生活領域,很難讓人們對此感興趣並來學習,即便是這些項目傳承人的子孫也不願意繼承這項技能。這該怎麼辦?
專家們不約而同提到了“資源轉型”:擴大宣傳,動用現代包裝的力量,提高這些遺産項目的地位,使老百姓能夠接受這些遺産並重新找到它們的現代價值與意義。
王文章想起了在日本的見聞:在皇宮附近,掃地用的都是用竹子、高粱扎制的掃把。“如同環境保護一樣,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也要從細節做起。倘若加以引導,如此自然、環保而又傳統的日常用品,應該會更多地回歸生活。非物質文化遺産會讓我們的生活更加豐富,文化內涵更加深厚。”
説到底,人們的喜愛珍視與自覺保護,是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生命之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