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6月19日電(記者王禹涵)記者日前從山西省旅遊局了解到,這個省正開始全面治理旅行社的廣告宣傳業務和內部管理體系,對一些旅行社的“零負團費”行為進行價格督察。
山西省旅遊局發佈的《山西省治理整頓“零負團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旅行社業務廣告發佈須按照《廣告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要求,廣告用語規範準確,住宿標準不得使用“準*星”“相當於*星”或“同級酒店”等含糊表述;自費項目須明碼標價,不得強迫遊客參加自費項目。方案特別指出,購物次數每天不能超過一次,不得強制遊客購物。
同時,此次治理整頓將全面清理各旅行社所屬營業部,營業部不得以自身名義發佈業務廣告,不符合規定的營業部將被撤銷。另外,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黑社”“黑導”“黑車”“黑店”將被嚴肅查處。
山西省旅遊局行業管理處副處長粱瑞廉表示,現在,社會上一些旅行社以超低價攬團出遊,通過高額回扣牟取利潤,嚴重擾亂了旅遊市場秩序。山西旅遊主管部門將對“零負團費”現象嚴重的港澳、新馬泰、海南、華東等線路産品進行價格督察,核定其成本構成,一經發現旅行社存在“零負團費”問題,將按照相關法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