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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土地調查總體方案:調查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土地調查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方案》系列解讀之一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新華社記者)土地是民生之本,發展之基。古人云“夫仁政必自經界始”。説的是要想治理好國家,造福於人民,必須從土地的調查確權做起。土地調查在國民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舉足輕重,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

    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建立土地調查制度。”《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土地調查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調查)、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土地條件調查和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專業人士指出,土地調查正是針對土地的自然屬性(面積、位置、形狀、適應性條件等)和社會屬性(權屬、價格、等級、其他經濟關係和法律關係等)及其變化情況和趨勢的調查,是為土地管理和資源配置服務的一種活動。

    土地調查成果直接為國土資源科學管理、社會經濟宏觀決策提供基礎依據,對國民經濟生活影響極為深遠。多年來,我國土地調查成果不僅為土地利用規劃修編、建設用地審批、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復墾以及農業産業結構調整等方面提供了第一手基礎資料,促進了國土資源的科學管理,土地數據還成為國家實施土地監管、有效參與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基本依據。土地調查為各級人民政府日常決策和制定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提供了重要的依據,特別是每年的變更調查成果已經成為衡量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有效參與國民經濟宏觀調控、國土資源管理事業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礎數據。

    在當前形勢下開展全國土地調查,更是關係到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大局的一件大事。當前,土地管理成為參與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加強土地管理和調控,既是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又是國家加強宏觀調控,抑制經濟增長過快、固定資産投資增長過快的迫切需求。土地問題影響著國家經濟安全、糧食安全、生態安全,關係到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加強土地調控,實施嚴格的土地管理政策,迫切需要真實的土地數據,為制定國民經濟發展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只有通過全面、紮實的土地調查,掌握準確、翔實的全國土地調查數據,才能為有效保護和嚴格管理土地資源提供科學支撐。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全面查清我國土地利用狀況,對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把土地“閘門”,發揮土地在宏觀調控中的特殊作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國民經濟持續、協調、全面發展,無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土地調查也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一項重要的內容是查清全國城鄉各類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促進土地登記發證工作。要全面開展土地權屬調查,明確土地權屬界線,離不開土地權利人的參與、配合。要通過相鄰土地權利人的共同指界,簽訂土地權屬協議書,才能最終明確土地界線。這一調查成果,還將成為下一步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依據,為依法明確土地産權歸屬,保護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奠定基礎。從這個意義上説,土地調查與百姓生産生活息息相關,對農民土地權益的保護尤其重要。根據《總體方案》要求,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要全面查清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權屬狀況,及時調處各類土地權屬爭議,全面完成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依法明確農民合法土地權益。可以説,第二次土地調查也是有效保護農民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統籌城鄉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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