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來,中國的民營企業對中國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融資難的問題一直困擾民營企業。隨著金融改革的推進、金融服務的改善和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如何更好地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成為金融業面臨的重要課題。
就此,本報日前專訪了中國銀監會政策法規部主任、研究局局長黃毅。
金融業需要四大變化
問:目前中國的金融體系需要發生什麼樣的轉變?
黃毅:至少有4個方面的轉變。第一,我們的金融正在由行政金融向市場金融轉變。以前都説銀行支持企業的發展,經過20多年的發展,情況正在改變,銀行本身有自己的商業利益。銀行本身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雙方是一種互利互惠的商業合作關係。過去在銀行的轉型過程中,有很多制度、理念的問題,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現在,這一問題已得到重視並正在解決。
第二,企業家已經不再把銀行貸款、把融資作為唯一的問題,而把享受金融服務作為自己的一種需求。過去我們的銀行喜歡做大買賣,不太喜歡跟民營企業做買賣。這有觀念的問題還有體制的問題。今天,談論發行公司債券也好,發行其他的債券也好,説明大家的觀念在發生變化。我認為,20多年民營企業的發展和金融的改革,使雙方都有了一定的變化。這種變化正在朝符合市場運行規則的方向發展。
第三,民營企業發展很快,金融的轉型特別是金融機構的業務轉型,滿足不了需要。一方面流動資金過剩,一方面中小企業融資難。這説明金融業尚不能為民營企業提供多層次的不同類型的金融服務,不能提供相應的金融産品,不能滿足民營企業融資的需求。這説明除了體制、觀念上有問題,銀行的業務産品也有問題,業務創新還落後於需要。
第四,一些低收入人群、一些落後地區長期得不到金融服務,這些問題亟需得到解決。金融服務的目標是讓所有人,不論居住在城市和鄉村,都能以最低的價格得到最合理和及時的服務。
構建多層次金融體系
問:民營企業融資難,金融産品不能滿足民營企業日益發展的需要,涉及到哪些方面的問題?
黃毅:從宏觀層面來講,有信用體系的建設問題。對此,國家採取了很多措施。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就開始建設企業信用體系,但解決這個問題難度非常大。直到現在,個人信用體系特別是中小企業家民營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仍遇到不少困難。很多擔保公司和企業,可以為高科技企業等提供一些擔保。但這些擔保公司大多數處於經濟比較發達的區域,且大多是由政府投資興建的,他們管理的都是政府重大的項目,很少為其他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擔保服務。
還有一個財政稅收政策的問題。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銀行要把大買賣變成小買賣。銀行的行政服務成本增加而稅負不減少,很可能會出現越是與小企業做買賣,越是賺不到錢甚至虧損的狀況。此外,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如何為小企業提供服務,也是需要研究推進的問題。
從微觀的層面看,如何從制度上構建一個合理、多層次、多形式的金融體系,是銀行業面臨的重大問題。除此以外,銀行的産品、業務創新如何跟上民營企業不斷增長的金融需求,如何為民營企業提供多層次的不同類型的金融服務、金融産品,從而很好地滿足民營企業融資的需求,我們也有許多值得改進的地方。
政策導向要加以引導
問:目前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該從哪些方面入手?
黃毅:首先是政策導向上要加以引導。現階段監管機構正在著力從兩個方面推進解決民營企業融資問題。
第一是從政策導向上支持金融機構、金融企業包括其他類型的企業為民營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服務。
第二是從銀行自身改革著手。過去銀行只會做大買賣,現在要從做大買賣改進到做小買賣,從過去對公到主要對私人服務,從過去提供簡單的産品服務,到提供多層次的産品服務,這既需要銀行轉變觀念、完善內部機制,也需要銀行業花大功夫吸引創新人才和經營人才。
現在有關民營企業融資的問題,沒有任何法律法規上的障礙,但是如何改進有關規則,促使這些規則能夠得到有效的執行,仍然是監管部門面臨的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