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7月1日電(記者郭嘉軒)從7月1日開始,湖北省全面啟動“農村低保”制度,110萬農村特困救助對象將成為首批受益者。
湖北省農村低保標準原則上不低於國家公佈的絕對貧困線標準。具體標準由各級政府根據當地農村群眾實際生活水平和維持農村特困群眾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就醫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料等費用綜合確定,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和省級民政部門備案後執行。低保標準隨當地農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調整。今年湖北省農村低保對象人均補助將達到30元/月。
湖北省還將根據參保對象的貧困程度、致貧原因、勞動力狀況等因素,對農村困難家庭等實行“分類救助”:對未享受五保待遇、無勞動能力且生活特別困難的鰥寡孤獨家庭,月人均補助50元到70元;對家庭主要成員癡呆殘傻、無勞動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別困難的家庭,人均補助不低於30元/月;對因災、因病及其他原因導致家庭主要成員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生活困難的家庭,人均補助不低於15元/月。湖北省農村低保所需資金將由省與地方按5:1比例共同負擔。
據了解,湖北省今年全面啟動農村低保後,將在2年至3年內逐步推廣完善。到“十一五”末期,全省將普遍建立起規範的農村低保制度,保障人數達到140萬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