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將對11家造成大氣和水污染問題嚴重的企業實行掛牌督辦,在今年10月30日前,這11家企業必須完成整改,否則將面臨更嚴厲處罰。
日前,廣州市環保局、廣州市監察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對突出環境問題實施掛牌督辦的通知》,對廣東澳聯玻璃有限公司等11家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的企業實施掛牌督辦,其中,市屬企業4家、區屬企業7家,造成水污染的企業9家,造成大氣污染的企業2家。它們很多都被周邊群眾多次投訴,如位於天河區的廣東澳聯玻璃有限公司3根玻璃窯爐煙囪排放的煙塵、煙色、二氧化硫長期不能穩定達標,對大氣環境造成了較大污染,周邊群眾反應強烈。
據廣州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掛牌督辦的目的是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環境監管,督促企業認真解決突出的環境污染問題,嚴控企業的違法排污行為。環保部門將對在限期內完成整改任務的企業予以摘牌,對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務的,將依法採取更嚴厲措施。(記者 賀林平 羅艾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