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5日電(記者 吳晶晶、顧瑞珍)記者日前從環保總局了解到,今後我國將採取四大措施,加大對大江大河的污染治理力度。
首先,環保總局將以加大松花江、淮河、太湖等重點流域治污力度為突破口,打好治污減排總體戰役,採取各種措施保證總量削減任務的完成,包括:嚴格環境準入,提高準入門檻;加大淘汰落後産能力度;積極推行清潔生産;加快生活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速度;著力解決以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為重點的農業面源污染;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建立和完善科學的污染減排指標、監測和考核體系。
第二,集中力量抓緊治理重點流域的污染,並把保護飲用水源作為水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務來抓,及早解決危害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目前,松花江流域、丹江口庫區及其上遊“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規劃已經國務院批復,正在實施。淮河、海河、遼河、黃河中上遊、長江中下游、三峽庫區及其上遊、太湖、巢湖、滇池等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正在進一步修訂完善,這些大江大河的治污規劃將飲用水源保護作為主要內容和任務,待國務院批復後,再組織實施。
第三,積極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正常運行。按照要求,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要加快污水處理廠及配套設施建設,建設過程中必須突出管網優先的原則,合理安排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的銜接,防止建設規模過大和管網不配套。現有和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改造要配套建設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同時,繼續推進重點流域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的産業化發展,完善市場化運營機制。
第四,加大對河流源頭水源涵養區的保護,確保生態用水。劃定保護區,禁砍禁伐,封山育林,保護河流源頭區域和沿河兩岸的植被,以起到涵養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水資源開發利用要以保護水環境功能為前提,要兼顧流域上、下游之間的水資源需求,保證生態用水,維持河流的自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