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5日電(記者劉詩平、白潔純)中國銀監會副主席蔣定之日前表示,對於百萬元以上銀行案件,不管案件的破案程度和追贓情況如何,都要按上追兩級的要求先追究領導責任。
蔣定之説,今後對銀行案件問責實行“一案四問”制度,即問案件當事人、問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相關人員、問與作案人交往較多的知情人、問發案單位兩級領導人之責。
銀監會在近日舉行的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案件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通報了5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今年上半年的案件情況: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等5家銀行共發現案件53件,同比下降58%;百萬元以上案件18件,同比降51%;涉案金額3.85億元,同比降69%;風險金額為3.64億元,同比降52%。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指出,目前銀行案件的一個重要表現,是各家銀行合規文化建設不夠到位。案件雖然發生在基層,但根子在上面。各家銀行一定要建立對案件責任人的懲戒制度。
蔣定之在對案件防控工作進行具體部署時要求,各家銀行在案件防控工作中要抓好“五個統一”:一是把抓認識與抓行動統一起來,增強執行的主動性;二是把抓制度建設與抓制度執行統一起來,增強執行的有效性;三是把抓個案整治與案件防控工作全局統一起來,增強執行的針對性;四是把抓查防案件與追究案件責任人統一起來,增強執行的約束性;五是把抓案件防控工作同爭取外部支持統一起來,增強執行的協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