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7月10日電(記者皮曙初)針對企業反映迫切的問題,湖北省工商局對市場主體準入門檻、準入條件作了大幅度的放寬,如企業登記註冊冠用省和市、州行政區劃名的限制性要求全部取消,允許將居民住房作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允許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作為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股東。
湖北省工商局9日發佈的《關於突破性做好市場主體準入工作促進市場主體又好又快發展的決定》,從降低準入門檻、簡化準入程序、縮短準入時限、下放準入權限、改進準入服務、提高準入效能六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和規定。
據湖北省工商局負責人介紹,新的決定對所有企業冠省名的註冊資本限制全部取消,實行“零門檻”,同時也取消各地對冠用市、州名類似的限制,使得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都有機會享有這項公共資源。
放寬了企業集團登記條件,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由原來的3000萬元降為1000萬元,子公司由至少5家降為至少3家,母子公司的合併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由原來的5000萬元降為3000萬元。先進製造企業、農業産業化企業、科技型企業、現代物流企業、文化企業、旅遊企業組建企業集團,核心企業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降低為500萬元,母子公司合併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降為1000萬元。
同時,湖北省工商局還對簡化程序、縮短時限、下放權限和改進服務、提高效能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