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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總局將採取措施治理重點湖泊流域工業污染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合肥7月12日電(記者吳晶晶、蔡敏)針對太湖等重點湖泊流域水污染嚴重的狀況,環保總局將採取“高限處罰”等措施,進一步加大重點湖泊流域工業污染防治力度。

    這是記者從12日在合肥召開的全國湖泊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據介紹,“高限處罰”措施包括:對惡意排污行為實行重罰,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對長期超標排污的、私設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一律停産整治;對建設項目未批先建、未經驗收擅自投産的,一律停産停建;對治理無望的企業和落後生産能力,一律關閉取締;對基層政府出臺的違反環境法律法規的“土政策”,一律取消;對於違法排污造成嚴重損失、觸犯刑法的企業,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環保總局還將在重點湖泊流域全面實施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以加強工業污染源氮、磷污染治理為重點,強化工業污染源的全面達標排放管理。2007年年底前,凡是不能做到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停産整頓。

    此外,重點湖泊流域將全面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在2007年年底前,重點湖泊流域完成所有排污單位許可證核發工作。自2008年起所有排污單位實行持證排污,未獲許可的排污企業一律不得生産。

    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同時強調,重點湖泊流域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産業政策,加快産業結構調整。要按照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和國家關於火電、鋼鐵行業“上大壓小”産業政策要求,加大12個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産業淘汰落後産能的力度。“十一五”期間,全面淘汰或關閉生産能力達不到一定規模的小造紙、小釀造、小化工、小紡織、小印染等企業和生産裝置。

我國主要湖泊水庫仍存在大規模暴發藍藻水華的隱患

    新華社合肥7月12日電(記者吳晶晶、蔡敏)今年以來,我國幾個重要的湖泊水庫相繼暴發藍藻水華污染。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12日在合肥召開的全國湖泊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表示,巢湖、滇池、三峽庫區支流等流域進一步大規模藍藻暴發水華的隱患仍然存在。

    周生賢表示,今年4月以來,太湖藍藻持續暴發,貢湖飲用水源一度出現污染,嚴重影響了無錫上百萬群眾的正常生活。巢湖、滇池、三峽庫區支流等流域也不同程度地出現藍藻水華,進一步大規模暴發的隱患仍然存在。7月初,江蘇沭陽飲用水源地遭受污染,城區供水被迫關閉,供水中斷超過40小時以上,城區20萬人口飲水用水受到較大影響。

    “可以説,環境隱患無處不在,一旦誘因出現隨時可能引發環境事件。”周生賢説。

    為此,環保總局要求,已經富營養化的“三湖”和三峽庫區等湖泊流域各地,都要研究制定藍藻水華暴發處置預案,建立例行的打撈藍藻作業制度,組織專業隊伍,提高機械裝備水平,增強打撈效率,努力做到“日産日清”。對打撈上岸的藍藻,要進行妥善處理,避免二次污染。

    周生賢強調,要把保障群眾飲水安全作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和管理制度;建立飲用水源應急保障體系、部門聯動機制和重大事項會商機制;水質監測部門和水廠要擴大監測範圍,增加監測頻率,密切關注水源地水質變化情況;水廠要完善深度凈化措施,做好供水應急保障;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第二或多個水源地建設。

我國“三湖”流域2008年底前將全面取消湖泊圍網養殖

    新華社合肥7月12日電(記者吳晶晶、蔡敏)記者從12日在合肥召開的全國湖泊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了解到,我國將嚴格控制湖泊圍網養殖規模,太湖、巢湖、滇池等“三湖”流域2008年底前將全面取消湖泊圍網養殖。

    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介紹,我國將嚴格控制湖泊圍網養殖規模,推廣湖泊自然放養,所有湖泊現有圍網養殖面積一律不得再擴大,並在三年內逐步降到科學合理的水平。“三湖”流域要于2008年底前全面取消湖泊圍網養殖,最高水位線外1公里範圍內禁止魚塘養魚。

    周生賢説,我國還將在重點湖泊控制化肥農藥的施用量。所有重點湖泊最高水位線外1公里範圍內,禁止從事種植蔬菜、花卉等施用化肥強度大的農業活動。要積極調整種植結構,發展有機綠色農業,重點湖泊流域內要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和病蟲害綜合防治等技術,逐年減少化肥農藥施用量。

    同時,大力控制畜禽養殖污染。劃定畜禽禁養區,禁養區內不得新建任何畜禽養殖場,已建的畜禽養殖場要限期搬遷或關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按照工業污染源管理方式實行監管,確保達標排放。太湖流域2008年6月底前不能達標排放的要予以關閉,其他流域可以放寬至2009年6月。

    此外,減少農村生産生活污染物排放。人口比較集中、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推進“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置”的城鄉統籌垃圾處理模式,提高村鎮生活垃圾收集率和無害化處理率。2008年6月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縣城所在鎮和有條件的村莊,都要按照規劃因地制宜建成不同方式的污水處理設施。

我國將對“三湖”流域實施更加嚴格的環保標準

    新華社合肥7月12日電(記者吳晶晶、蔡敏)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12日在全國湖泊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表示,我國將對“三湖”流域實施更加嚴格的環保標準,進一步擴大“區域限批”的範圍。

    周生賢表示,自“九五”以來,國家將“三湖”(太湖、巢湖、滇池)污染防治列為重點,經過兩個五年計劃,十多年的治理,雖然取得了階段性進展,水污染問題未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他透露,在“三湖”流域,將制定更嚴格的環保標準,包括環境準入標準、工程治污標準、排污收費標準,並一律停止審批和建設排放含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新建項目。太湖流域要依照發達國家對工業企業排放的要求,制定新的標準;巢湖和滇池流域也要出臺更加嚴格的工業企業氮、磷排放標準。對2008年6月底前達不到新排放標準的企業,一律停産整頓或關閉。在重點湖泊流域,禁止銷售、生産和使用含磷洗滌用品。

    為了強化源頭控制,預防新的污染,環保總局還將進一步擴大“區域限批”範圍。今後,對沒有完成淘汰落後産能任務的地區,對環境違法現象突出的地區,對超過總量指標、重點項目未達到目標責任要求的地區,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後、不落實收費政策、污水處理廠建成後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地區,都要實行“區域限批”。

    此外,環保總局還將加快推進規劃環評。重點湖泊流域內經濟發展、城鄉建設、資源開發以及旅遊、養殖、航運等各類規劃必須開展規劃環評,確保各類經濟活動在湖泊環境可承載範圍內。凡未開展或未完成規劃環評的,各級環保部門原則上不得受理該區域新、改、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平均每年消失20個天然湖泊 我國水環境惡化趨勢仍在發展

    新華社合肥7月12日電(記者吳晶晶、蔡敏)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12日在全國湖泊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介紹,我國湖泊生態功能退化問題十分突出,平均每年消失20個天然湖泊,水環境惡化趨勢仍在發展。

    周生賢介紹,我國湖泊生態功能退化的問題十分突出。由於盲目圍墾,過度利用水資源,導致湖泊面積減少,甚至消亡。我國每年平均有20個天然湖泊在消亡,新中國成立50年來已經減少了約1000個內陸湖泊。“千湖之省”湖北的1000多個湖泊已銳減為300多個。

    周生賢説,全國水環境惡化的趨勢還在發展。2006年,全國地表水總體水質屬中度污染,國家地表水監測斷面中,I至III類、IV至V類和劣V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為40%、32%和28%。遼河、海河為重度污染,一些河道喪失了使用功能;重點湖泊水質仍在下降,太湖和滇池水質為劣V類,巢湖為V類。

    從污染防控看,邊治理邊污染的現象依然存在。一些流域環境治理的速度趕不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速度,特別是重點湖泊流域化學需氧量沒有完全控制住,氮、磷又有所上升,富營養化狀態達到中度和重度,並且呈加重趨勢。

    從環境監管看,環境違法行為相當普遍。近期,環保總局對淮河、海河、黃河、長江及重點湖泊進行了專項檢查,在檢查的11個省份的126個工業園區中,有110個存在違規審批、越權審批、降低環評等級和“三同時”不落實等環境違法問題,佔抽查總數的87.3%;在抽查的75家城鎮污水處理廠中,有38家存在運轉不正常、處理不達標或停運的現象,佔抽查總數的50.6%;在檢查的529家企業中,有234家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佔抽查總數的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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