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7月23日電(記者李美娟)醫療機構兩次發佈違法醫療廣告的,將被責令停業整頓;三次以上(含三次)發佈違法醫療廣告的,將被依法吊銷有關診療科目;情節嚴重、屢教不改、影響惡劣的,將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江西省衛生監督部門近日作出了“量化”發佈虛假廣告的處罰規定。
據江西省衛生監督所介紹,在近期開展的整治違法醫療廣告專項執法行動中,將嚴厲打擊醫療機構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擅自在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上或以其他形式發佈醫療廣告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擅自改變審查內容和媒體發佈類別的行為;以違法醫療廣告為線索,重點查處醫療機構超範圍行醫、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公立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