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7月23日電(記者王志)山東省政府日前確定,將在南水北調黃河以南段及省轄淮河流域和小清河流域實施生態補償試點,對生態保護實施主體及受損主體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促進節能減排,並保證南水北調水質。
記者從山東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獲悉,此次山東實施的生態補償試點涉及南水北調黃河以南段及省轄淮河流域、小清河流域的12個市69個縣(市、區),是南水北調和山東“兩湖一河”(南四湖、東平湖和小清河)流域的重點區域,也是環境保護的關鍵地區。
生態補償資金由山東省與試點市、縣共同籌集,各市安排補償資金的額度,根據當地排污總量和國家環保總局公佈的污染物治理成本測算,原則上按上年度轄區內試點縣(市、區)所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治理成本的20%安排補償資金。
同時,山東省級補償資金額度原則上不少於各市安排的補償資金。省財政安排的涉及農業面源治理、水土保持以及利用世界銀行、外國政府貸款等方面的資金,也將重點向試點地區傾斜,以提高生態補償的綜合效益。
山東生態補償各試點地區將根據各環境保護主體為實施國家和省環境保護規劃、污染減排計劃而作出的貢獻和付出的額外成本,合理確定補償對象,並按相應標準和方式進行補償。
通過實施生態補償,山東將建立健全有利於環境保護的激勵約束機制和長效機制,促進生態修復,推動重點污染點源和面源治理,實現污染物減排目標,爭取到“十一五”末基本達到流域水質規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