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7月31日電(記者姚湜)吉林省日前規定:將本人醫療保險證、卡轉借他人就醫使用的醫保參保人員將被暫停醫保待遇。
日前下發的《吉林省省直醫療保險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規定,針對吉林省省直醫保參保人員將本人醫療保險證、卡轉借他人就醫使用,吉林省醫保局將追回已支付的不合理費用,暫停參保者3個月至6個月的醫療保險待遇,在此期間內停止向其個人賬戶劃入資金。
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局長王同海介紹,規範醫療保險參保者的行為,主要目的在於更好地保護參保者就醫的權利。目前一些參保者沒有認識到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錢”,使用個人賬戶資金購買保健品、營養品和非醫保藥品,在定點機構開具檢查治療或購買藥品後供他人使用等違反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的行為,甚至騙保、套現的行為時有發生。
同時,《吉林省省直醫療保險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規定,不按處方配藥,私自更改處方,將基本醫療保險藥品換成非基本醫療藥品、保健品或生活用品的醫療機構也將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