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7月31日電(記者蔡敏)安徽省環保局、省經委、省建設廳等部門日前對淮河流域各市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2006年度執行情況進行了考核評估,結果顯示,沿淮8市中有5個城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未能達標運行。
據介紹,根據安徽省沿淮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以下簡稱《目標責任書》)規定,建成投入運行1年以上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應達到75%。但是考核評估組專家發現,蚌埠、淮南、淮北市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達到了這一要求,六安、阜陽、宿州、亳州、滁州5市均沒有達到《目標責任書》要求,其中滁州、亳州市的運行負荷率最低,分別為0%和29%。
此外,《目標責任書》規定,公共供水污水處理收費率不低於80%,自備水源污水處理收費率不低於60%。專家組發現,阜陽、六安、淮南、亳州市公共供水污水處理收費率達到80%以上,其餘各市均沒有達到《目標責任書》要求;除淮北市外,其餘各市自備水源污水處理收費率均低於60%,沒有達到《目標責任書》要求。
專家組還發現,沿淮8市全部完成了重點排污單位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的發放工作。但有一半的城市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裝置運行情況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