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8月2日電(記者 張宏妹)民政部、國家標準委員會正在加緊制定和諧社區建設指導標準,全國性標準不久將與社會見面。
記者從1日在南京結束的全國和諧社區建設指導標準研討論證會上了解到,2005年,民政部提出和諧社區“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環境優美、治安良好、文明祥和”的24字建設標準,隨後各地圍繞這一綱領提出了各自的具體標準。在為期兩天的研討論證會上,南京、杭州、宜賓等城市介紹了自己率先探索出臺的和諧社區建設標準及其測評體系。民政部等部門、24個省、市的代表及專家學者圍繞建設和諧社區的標準、檢測體系、制定原則等展開了充分的討論和論證。
與會代表認為,制定和諧社區建設標準,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尊重差異、務求實效,扎紮實實地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上海大學上海社會發展研究中心教授顧駿建議,由於地區差異的存在,制定全國性指導標準時還須留一定的彈性空間。
據介紹,和諧社區建設指導標準的出臺,將注重時代性、創造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使社區管理更加規範,考核體系更加全面,工作職責更加明確,各項保障更加具體,為社區建設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