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8月3日電(記者 劉鵬、郭立)重慶正在全面落實小型水利設施項目“三公示”制度,即項目開工公示、完工公示和違紀違規公示制度。重慶市水利局統計數字顯示,截至目前,重慶已公示的小型水利項目總投資額達人民幣1.52億元。
小型水利工程面廣、分散,要用好建設資金,確保工程質量,保證農民長期受益,除政府部門加強監管外,還要依靠社會力量來監督,因此,重慶市水利局認為,開展社會公示是保證小型水利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的重要措施。根據國家政務公開和項目管理要求,重慶市水利局印發了《重慶市小型水利設施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要求各區縣從2007年開始將國家和重慶市安排的農村飲水安全、小型農田水利設施、水土保持、鄉鎮堤防、病險水庫整治、節水灌溉等項目全部實行項目開工公示、完工公示和違紀違規公示的“三公示”制度,擴大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接受社會監督。
據悉,重慶目前已有28個區縣通過報刊、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對已下達的農村水利項目實施了公示,並上報了相應公示材料,其中,綦江、開縣、梁平等12個區縣在當地報刊上公示了項目資金安排情況;綦江、永川、彭水3個區縣出臺了公示文件;綦江、武隆2個區縣實施了網上公示;黔江、涪陵、萬州等13個區縣在項目村設立了“明白墻”,在項目開工前和完工後對工程項目名稱、工程類型、主要建設內容、工程投資數量和來源、受益範圍和人數、建設工期、責任人、市區縣監督電話等內容進行了全面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農民的監督。重慶市還要求區縣對挪用項目資金、擅自調整計劃、建設進度緩慢、質量低劣等現象自行在當地或重慶市媒體上進行違紀違規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