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0日電(記者 李亞傑)記者10日從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目前吉林全省受理涉及商業賄賂問題的信訪舉報953件,立案查處515件,處分153人,收繳違紀款3380萬元。全省上繳收受紅包、提成、回扣等不當收入1941.2萬元。
同時,吉林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重視完善制度機制,注重從體制和制度上查找原因和漏洞,逐步建立起有效防範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據統計,全省共建立防範商業賄賂制度規定1711項。
據介紹,吉林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治理商業賄賂的重大部署,穩步推進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有些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為了摸索經驗,強化督查,吉林省在6個重點領域,選擇8個行業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作為聯絡點,直接派出督導檢查組,長期跟蹤,現場督查,通過“解剖麻雀”式的個案分析,對自查自糾工作進行探索,從政策、法律和工作三個層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體思路和對策。去年9月,通過多次調研,吉林省提出了正常的折扣、回扣、服務報酬、“紅包”等與商業賄賂的界限,為深入推進專項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持。
同時,吉林省指導各地、各部門圍繞“查、糾、改”,採取排查分析等方法,摸清本地區、本行業不正當交易行為的底數,有針對性地制定自查自糾辦法,堅決遏制不正當交易行為,突破一批重大商業賄賂案件,引起較大震動。
另外,為了增強縣域經濟活力,規範權力行使,省委、省政府決定向縣、市下放權力876項,佔省裏行政審批權的60%;省市縣三級政府普遍建立了政務大廳,所有審批事項都納入大廳辦理;全省推行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成立部門行政審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