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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規定:成功申請發明專利的費用可由政府負擔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海口8月11日電(記者 周慧敏)記者11日從海南海口市科信局了解到,海口市為了鼓勵發明創造,規定凡是成功申請發明創造專利所産生的一切費用,可以由政府負擔。

    據了解,海口市的企業和個人包括在校的中小學生,只要有專利設計發明,就可以聯絡海口市科信局的知識産權服務中心。該知識産權服務中心可以為其代理申請專利。申請的專利一旦獲得國家專利局授權 ,所有的申請費用將全部由政府負責負擔。

    此外,海口市科信局的知識産權服務中心還可以代理國外申請專利。如果申請成功,政府也同樣給予專利資助。

    據了解,2005年海口被批准為國家知識産權試點城市。從2005年開始,海口已經連續舉辦了3屆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發明創造的作品累計達36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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