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8月13日電(記者 鄒蘭)從2008年1月起,天津177萬學生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居民將開始享受醫療保障,覆蓋天津城鎮職工、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將形成。
13日召開的天津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天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這一制度將於明年1月開始實施。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孔長起説,天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將保障學生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居民大病和門診特殊病醫療需求。今後將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他介紹,天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針對學生兒童、成年居民的不同情況分別籌資,並由政府分別予以補貼。
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籌資100元,其中個人繳費60元,政府補助40元;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政府全額補助,個人不繳費。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籌資560元,其中個人繳費330元,政府補助230元;重度殘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和低收入家庭的60周歲以上老年人,政府補助560元,個人不繳費;70周歲以上老年人個人繳費120元,政府補助440元。
按規定,一個醫療年度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為學生兒童最高支付限額為18萬元,報銷率為57%。成年居民最高支付限額為10萬元,報銷率為55%。
孔長起説,天津學生兒童和成年非從業居民醫療費用的報銷範圍,將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上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執行。還將增加兒童用藥、兒科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以滿足兒童醫療需要。
天津于2001年開始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目前已有349.8萬人參保。其中在職職工220.8萬人,退休人員129萬人。
2003年,天津又建立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這一制度已經覆蓋天津有農業的12個區縣,現有參保人數325萬人。
但天津市130萬非農業戶籍的學生兒童、47萬非從業成年居民,長期以來一直沒有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其就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