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8月14日電(記者顏園園)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獲悉,為強化學校學籍管理,自治區教育廳建立了西藏自治區高中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學生學籍的取得、轉移、登出都要通過學校、地(市)教育局、教育廳三級審核才能完成,有效地切斷了假學籍産生途徑,切實保障了當地學生的正當權益。
凡按照自治區有關高中招生規定,符合錄取條件,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由學校發給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報到後一個月內取得高中學籍,建立電子學籍檔案。轉學需由家長或其監護人向所在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經轉入學校同意後,區內轉學的由轉入、轉出地地(市)教育部門批准,跨省轉學的,需報自治區教育廳批准。
為遏止“高考移民”涌入西藏,西藏還出臺政策對來西藏經商辦企業人員子女報考普通高校,對西藏幹部、職工、城鎮居民、農牧民的非直系親屬遷入西藏報考普通高校,都規定了明確的條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