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5日電(記者錢春弦)為了抑制航空運輸發展過快的趨勢,促進民航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民航總局推出具體措施,從15日起調減首都國際機場國內航班。
此次調減方案調減的航班以首都機場每日高峰時段安排的航班為主,第一批調減48個航班。其中國航、東航、南航各10班,海航8班,上航、山東航、深航、廈航、川航各1班。北京至上海虹橋航線、自/至小型機場和紅色旅遊地區機場的航線每週不足14個班次的航線不在本次調減範圍。
近年來,我國航空運輸事業發展迅速,保持了16%以上的年均增長。特別是今年以來,航空運輸總週轉量累計同比增長19.6%,達到近年來的最高水平。隨著行業的快速發展,專業技術人員、空域資源和機場保障能力不足等問題日益突出。為確保安全,實現行業又好又快、健康有序地發展,民航總局決定在航班總量、航空運輸市場準入、運力增長等方面進行宏觀調控。
民航總局此次加強宏觀調控的內容涉及三個方面:
第一,從2007年8、9月至2008年3月底,對部分繁忙和資源緊張機場的航線航班總量採取調控措施。今年10月底之前將首都機場航班總量調減為1050架次/日,小時高峰58架次;11月至2008年3月底調減為1000架次/日,小時高峰55架次。為此,從8月15日至10月27日調減國航、南航、東航等公司往來北京的336個航班。
第二,2010年之前暫停受理設立新航空公司的申請,對設立新航空公司增加更加嚴格的審批條件。但對籌建貨運航空公司、主要使用外國飛行員、在申請時承諾主要利用夜間時刻運營,申請籌建的航空公司使用國産飛機,註冊及運營地在西部和東北地區的籌建申請,民航總局將繼續予以支持和鼓勵。
第三,在控制行業運力增長方面,明確了7項嚴格監管的條件:嚴格控制新成立航空公司運力增長,嚴格控制人機比,嚴格控制飛行員超時飛行,嚴格控制借人飛行,嚴格對老齡航空器的安全監管,嚴格機務維修人員的工時管理,嚴格對飛機置換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