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湘西鳳凰8月16日電(記者蘇曉洲、楊維漢)16日上午9時,在國務院湖南鳳凰縣“8·13”堤溪大橋垮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成立大會上,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表示,“8·13”事故是今年以來全國發生的一次死亡人數最多的事故,也是橋梁施工中發生的少有的坍塌傷亡事故,損失慘重,影響惡劣,必須徹底查明事故原因,依照“四不放過”的重要原則,查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嚴肅追究事故責任人。
李毅中簡要地回顧了堤溪沱江大橋設計、建設情況。李毅中説,這項工程經歷了多個環節,涉及多個部門,情況比較複雜,要把每個環節查清楚。從安全質量的角度看,在立項審批上,是否合法合規,有沒有做過安全評估論證;在選址上,對橋墩平臺的地質條件是否經過了科學勘測,地質資料是否準確,是否安全可靠;在設計上,設計原則是否合理,是否對拱橋橋型的質量、安全有保障性措施;在施工中,是否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在工程監理上,是否監管到位,尤其對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是否嚴格把關;在項目管理上,是否落實了業主負責,招投標等項制度,是否存在層層轉包,違法分包,以包代管等問題。
李毅中表示,調查工作要通過查閱原始資料,現場勘查,實物檢測,找當事人詢問,聽取專家意見等方式,把事故搞準、摸實。在此基礎上,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為準繩,嚴肅追究事故責任人。認定事故的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還要查處失職瀆職、違法違紀行為,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李毅中強調,當前,全國範圍內正在開展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隱患是安全的大敵,隱患不除,事故不已。“8·13”特別重大事故慘痛教訓表明,堤溪大橋在事故前就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沒有排查,沒有發現,更沒有採取有效措施,結果釀成大禍。
李毅中指出,類似“8·13”這樣的特別重大事故能不能避免,這種慘案能不能不再發生?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事故教訓能不能深刻記取?我們要通過認真調查,嚴肅處理,舉一反三,紮實搞好各種橋梁包括新建在建橋梁隱患的排查治理。近期,交通部、建設部和安監總局,將聯合下發通報,提出具體要求。
記者了解到,有關部門處理事故的“四不放過”原則是:事故的原因查不清楚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