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記者張曉松)為進一步縮短商標註冊和維權週期,簡化程序便利當事人,我國正在對商標法進行第三次修訂。目前,國務院已將修改商標法列入今年立法計劃中需要抓緊研究、待條件成熟時提出的立法項目,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在進行調研。
這是記者從23日在北京召開的紀念商標法頒布25週年座談會上了解到的。
1983年3月1日,商標法正式施行,成為新中國成立後在知識産權領域出臺的第一部法律。為適應改革開放和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1993年和200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兩次通過了商標法修正案。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我國商標保護工作又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加以解決。”據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汪永清介紹,目前商標註冊週期過長,需要好幾年才能完成一個商標註冊;商標維權程序複雜,一般要經過五道程序;同時,國際商標立法的發展也對我國商標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汪永清認為,對商標法進行第三次修訂,有助於進一步簡化程序便利當事人,縮短商標註冊和商標維權週期,加強對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適應商標國際立法發展的要求和我國商標大批量走向國際的需要。
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表示,為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的需要,他們正在抓緊商標法修改的調研工作。
“國務院法制辦將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修改商標法的研究、起草工作,並在修改草案上報國務院後抓緊審查工作,爭取早日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汪永清説。
近年來,我國商標註冊申請量迅猛增長。截至去年底,我國商標註冊申請總量已近500萬件,註冊商標總量達277萬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