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8月25日電(記者趙超)《河北省法律援助條例》將於9月1日起實施,今後,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河北省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免費法律援助。
據了解,河北省法律援助機構可以為困難人群提供的法律援助事項包括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請求支付勞動報酬,請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等方面的內容。
另外,在刑事案件中,因經濟困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聘請律師、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按照規定,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供養,因殘疾、嚴重疾病、自然災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經濟困難,以及正在接受國家救濟的公民無需出具經濟困難證明,就可以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