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8日電(記者 王宇、李延霞)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指出,今後將把高收入行業等三類對象作為重點,加強對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評估和檢查。
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即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單位在代扣稅款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個人所得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數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額和總額等信息。通過實行扣繳義務人的全員全額明細申報,國家可以更為準確地掌握和核定納稅人的收入來源、數額和結構,及時堵塞徵管漏洞。
通知稱,國家今後將把當地高收入行業、人均扣繳額明顯低於同行業水平、代扣代繳零申報戶等單位,作為評估和檢查的重點,認真分析其扣繳個人所得稅情況,關注其有關銀行賬戶、往來款項、職工福利等信息,督促其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增強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準確度。
通知指出,要加強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憑證的管理,督促扣繳義務人在支付勞務報酬所得時,應按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並向納稅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對支付工資等其他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應按月或按次將收入額及扣繳稅款以一定形式告知每一位納稅人,年度終了後,有條件的單位或根據納稅人要求,可以通過收入(扣稅)清單憑據等形式,將本單位全年向納稅人支付的收入和扣繳稅款的合計數等涉稅信息如實告知納稅人。
明年起稅務機關將向實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單位的每個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
新華社北京8月28日電(記者王宇、李延霞)從明年起,稅務機關將向實行了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單位的每個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指出,從明年起,隨著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工作的進展,將逐步擴大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範圍,向實行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單位的每個納稅人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通知指出,到2007年底,年度扣繳個人所得稅款80萬元以上的單位,將納入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2008年底前,年度扣繳個人所得稅款30萬元以上的單位,將納入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到2009年底,全面實現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
稅務總局此前公佈的數字顯示,今年上半年,個人所得稅完成1678億元,增收373億元。其中,工資薪金所得完成926億元,增長35.4%,增收242億元,佔個人所得稅總增收額的65%;儲蓄利息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增長也在15%左右。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推進個人所得稅
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稅發〔2007〕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