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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實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新法:貸款免擔保 時限14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9日   來源:人民日報

    江蘇省學生貸款管理中心近日傳出消息:江蘇今年將實行新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法。

    與以往相比,新辦法最大的不同在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覆蓋範圍,由鄉村貧困生擴大到城鎮貧困生;取消擔保人;貸款期限由原先的畢業後6年內還清,改為從借到還最長14年。

    據悉,8月31日前,按新模式運作的第一批信用助學貸款,將發放到貧困生手中。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有關金融機構向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助學貸款,由學生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擔保。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江蘇省學生貸款管理中心負責人介紹,以前實行的生源地貸款,必須要有擔保人,但貧困生在鄉村有時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最終享受不到貸款。因此,新的辦法由“擔保貸款”變為“信用貸款”,取消擔保人,以借款人信用來作擔保。

    按照新的辦法,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2年為“不還本金、只付利息”的寬限期;學制超過4年或應屆畢業生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延長寬限期,但貸款期限不變。

    另外,今後對不按時還貸的貧困生,將不再發佈違約“黑名單”,而是給學生和家長髮催收公告。不過,江蘇省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提醒,借款學生個人信息和借還款記錄將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違約人的個人徵信及個人信貸業務將受到影響和限制。(記者 汪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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