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記者李亞傑、田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的就業促進法提出,各級人民政府要創造公平就業的環境,消除就業歧視,制定政策並採取措施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扶持和援助。
就業促進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職業仲介機構從事職業仲介活動,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勞動權利。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婦女的錄用標準。用人單位錄用女職工,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各民族勞動者享有平等的勞動權利。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應當依法對少數民族勞動者給予適當照顧。
就業促進法規定,國家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殘疾人就業統籌規劃,為殘疾人創造就業條件。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歧視殘疾人。
就業促進法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是,經醫學鑒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
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享有與城鎮勞動者平等的勞動權利,不得對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設置歧視性限制。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舉辦招聘會不得向勞動者收費用
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記者李亞傑、田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的就業促進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舉辦或者與他人聯合舉辦經營性的職業仲介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舉辦的招聘會,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費用。
就業促進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職業仲介機構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的,按照規定給予補貼。國家鼓勵社會各界為公益性就業服務提供捐贈、資助。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加強對職業仲介機構的管理,鼓勵其提高服務質量,發揮其在促進就業中的作用。
就業促進法強化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
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記者鄒聲文、李亞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的就業促進法,進一步強化了國家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就業促進法規定: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改進金融服務,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並對自主創業人員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
就業促進法還規定,國家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扶持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對下列企業、人員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一)吸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
(二)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
(三)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
(四)從事個體經營的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
(五)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
(六)國務院規定給予稅收優惠的其他企業、人員。
勞動行政部門建立舉報制度 受理對違反就業促進法行為的舉報
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記者鄒聲文、李亞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的就業促進法規定,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對本法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舉報制度,受理對違反本法行為的舉報,並及時予以核實、處理。
就業促進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促進就業目標責任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進就業目標責任制的要求,對所屬的有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和監督。
就業促進法還規定,審計機關、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對就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記者田雨、李亞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的就業促進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一)就業政策法規諮詢;
(二)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佈;
(三)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四)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五)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六)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就業促進法還規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不斷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