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向億萬農民走來
——我國將全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新華社北京9月2日電(記者 衛敏麗、李亞傑)為了切實解決我國農村貧困人口的生活困難,實現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方面城鄉困難群眾同等待遇,逐步縮小城鄉公共服務差距,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對農村低保的目標任務、原則要求、保障標準、對象範圍、操作程序、資金籌集、組織機構等內容進行了規範。
8月31日,南丹縣裏湖鄉甲木村低保戶黃超林(左)在裏湖鄉民政辦公室換領醫療救助本。今年以來,廣西各地民政部門大力開展農村低保工作,擴大資金籌措渠道,加強農村低保對象擴面工作,將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人口納入保障範圍,重點保障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等生活困難的農村居民。據介紹,目前廣西14個地市、109個縣(市、區)已全部建立農村低保制度,廣西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農民已超過100萬人。新華社記者 張愛林 攝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各地正在根據中央要求,積極推進農村低保工作,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截至目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已部署建立農村低保制度,預計到年底前,將實現農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低保金髮放到戶的工作目標。
農村低保對象預計年底將達3000萬人
記者從民政部了解到,截至2007年7月底,全國已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地區,共保障低保對象2311.5萬人、1074.6萬戶;尚未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地區,救助農村特困對象355.3萬人、146.6萬戶,這部分人下半年將逐步轉為低保對象。預計年底農村低保對象將會達到3000萬人。
“需要指出的是,被批准納入農村低保後,決不等於進了‘保險箱’,可以永遠享受低保待遇。農村低保管理部門要定期審核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對困難程度緩解且收入水平已在低保線以上的家庭,要及時退出低保,停發低保金;對收入發生變動但仍在低保線以下的家庭,要及時增發或減發低保金。”這位負責人説。
據了解,農村低保標準一般是由縣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維持當地農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飯、穿衣、用水、用電等費用確定,並報上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佈執行。同時,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綜合考慮物價水平變化等情況,適時、適度進行調整。
關於低保資金的管理與發放,這位負責人説,低保金原則上按照申請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請人家庭收入的基礎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難程度和類別,分檔發放。國務院還要求各地加快推行國庫集中支付方式,為低保對象建立家庭賬戶,通過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服務機構,直接、及時地將低保金髮放到戶。
真正實現“應保盡保”目標仍面臨諸多問題
根據國務院文件要求,農村低保對象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農村居民。“但是,由於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大,工作推進步伐不一等原因,實現‘應保盡保’,只能循序漸進,逐步落實。”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坦言。
首先,制度建設仍需進一步加強。目前還有部分地區的農村低保制度尚未建立起來,已經建立制度但與國務院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區,還需要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制度。
其次,資金投入還需加大。雖然近來各級政府投入資金已大幅增加,但仍難以滿足農村貧困群眾的救助需求。反映在救助效果上,表現為救助範圍偏窄、救助水平偏低,部分困難群眾沒有真正擺脫生活困境。從統計數據上看,農村低保全面推開後,在主要食品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下,今年全國平均的低保補助水平比去年底反而明顯下降了(去年底全國平均月人均低保補助為33.2元)。這表明,相對於農村低保對象數量的增長,目前各級財政的投入還明顯不足。
三是工作手段落後。低保制度的實施涉及面廣、業務量大、操作複雜、政策性強,而目前部分地區基層民政部門和街道、鄉鎮開展低保工作的人員和經費不足,這也影響到低保工作正常開展和實際的救助效果。
廣西南丹縣在為農村特困群眾發放救助金(4月27日攝)。新華社記者 張愛林 攝
管好用好困難群眾的“救命錢”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農村低保制度框架已經基本建立,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將轉到狠抓落實上來。要採取有力措施把這件好事辦好、實事辦實,尤其是要防止優親厚友、徇私舞弊,杜絕人情保、關係保,切實保障低保制度的實施效果。
要管好用好困難群眾的“救命錢”,確保每一分錢都能發到低保對象手中。民政部要求農村低保管理部門要嚴格申請、審核、審批程序,堅持村評議、鄉審核、縣審批;要將低保金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要做到低保政策、低保對象、低保標準、低保水平四公開,讓群眾明明白白地參與到農村低保工作中來。
此外,還要加強監督檢查,建立行政監督、審計監督、紀檢監督、司法監督和人大、政協監督等有機結合的監督制約機制,並做到制度化、經常化,定期跟蹤檢查工作進展,促進農村低保工作的健康發展。
據了解,為了進一步提高基層低保工作的管理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民政部8月份已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了以“規範管理、優質服務”為主題的基層低保工作規範化建設活動,本次活動為期一年,目的就是全力為基層群眾打造陽光低保、誠信低保和公平低保。
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三農”工作,不斷加大扶貧開發和社會救助工作力度,農村貧困人口數量大幅減少。但是,仍有部分貧困人口尚未解決溫飽問題,需要政府給予必要的救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幫助其中有勞動能力的人積極勞動脫貧致富。
截至06年底全國23個省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截至2006年底,全國有23個省份建立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133個縣(市)開展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1593.1萬人、777.2萬戶得到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分別比上年增長93.1%和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