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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將對外埠藥品、醫療器械銷售人員實行備案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烏魯木齊9月5日電(記者潘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決定,對外埠藥品、醫療器械銷售人員實行備案制。

    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日制定的對外埠藥品、醫療器械銷售人員實行備案制的辦法中規定,今後外埠醫藥代表到新疆銷售藥品,必須到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一律不得從未備案的醫藥代表手中購進藥品。同時,對外埠來新疆的藥品、器械銷售人員有關資料進行審核後存檔,並根據日常監管有關情況,及時在網上公開。備案採取全新疆通用制,即在新疆內一個地區的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備過案後,可在全新疆使用。

    自2006年8月以來,新疆14個地、州、市累計查獲153種假藥,共計16000余瓶(盒),為歷年查獲數量之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透露,絕大多數假劣藥品、器械是經醫藥代表之手,從非法渠道購入的。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于勝德説,實行備案制後,既可方便企業在購進藥品時查詢供貨人的相關情況,也可將銷售假劣藥品和持偽造資質的違法分子在網上公佈,降低企業購藥風險,增加藥品、醫療器械銷售人員的自律意識,使新疆藥品、醫療器械市場經營秩序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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