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9月14日電(記者王民)記者從日前召開的河北省城市住房工作會議了解到,從今年起,這個省將對各地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並將考核情況予以通報。
據介紹,最近河北省政府對《關於完善和落實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實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若干意見》修改完善,並重新印發。
意見規定,從明年起,將廉租住房保障範圍擴大到住房困難的低收入家庭,並逐步提高保障對象的收入線,將買不起、也租不起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都納入保障範圍。繼續適度發展經濟適用住房,依據城市住房建設和住房保障規劃,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做好項目儲備。規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基數,防止違規提升標準,變相增加職工福利的現象。對中小戶套型自住住房消費和棚戶區(危陋住宅區)改造的居民,優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對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舊住宅小區設施改善和棚戶區(危陋住宅區)改建工程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繼續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在土地供應計劃中予以優先安排,並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切實保證供應。各地建設用地計劃,凡沒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的,一律不予審批。
這次會議強調,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住房消費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匹配,居民居住方式和收入水平相協調,確保河北省政府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級政府要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每年在向人民代表大會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報告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年度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