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9月19日電(姚永亮)四川省眉山市委在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堅持以擴大民主為主線,在關鍵環節上進行方法創新,努力構建以制度選人的長效機制。
眉山市委注重創新提名推薦形式,充分體現群眾公認。市委書記蔣仁富説:“能不能當領導,先過群眾關,要真正把幹部的提名推薦權交給群眾。”
在選任中,他們一是堅持“過半提名”的剛性原則。二是全面推行“兩推一述”,即明確規定:如果在首輪民主推薦中沒有産生超過半數推薦票的人選,則選取獲得相對多數票的前3人競職陳述,進行第二輪民主推薦,從而産生獲得超過半數推薦票的人選。三是“海推”提名黨政正職人選。
2005年初,市委將空缺的市勞動社會保障局等4個部門正職職位在全市副縣級以上幹部中進行公開推薦。去年換屆,市委又將48個市級部門正職職位在全市正縣級以上幹部中進行了全額定向推薦。
眉山市委還制定了《眉山市選拔任用縣級領導幹部溝通醞釀暫行辦法》,其中在討論決定環節始終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在具體工作中始終做到“四個堅持”:即堅持全面介紹擬任人選情況,堅持推行差額上會,堅持幹部任免無記名投票表決制度,堅持全委會表決黨政正職制度。